法制周報訊(通訊員 彭孟海)近日,桂陽縣洋市鎮(zhèn)車江村的鄧某、鄧某軍、鄧某平惡勢力團伙案在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。犯罪人員鄧某軍因犯搶劫罪、綁架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,剝奪政治權(quán)利二年,并處罰金3萬元;犯罪人員鄧某因犯搶劫罪、綁架罪,被判有期徒刑七年,并處罰金15000元;犯罪人員鄧某平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,并處罰金5000元。
村霸“蠻橫”,村民惶恐
鄧某、鄧某軍和鄧某平三人,是洋市鎮(zhèn)車江村一帶有名的“村霸”。2005年以來,鄧某等人經(jīng)常糾集他人,以暴力、威脅、恐嚇等手段,在當?shù)囟啻螌嵤┻`法犯罪行為。該團伙長期在村里為非作惡、欺壓百姓,嚴重擾亂了當?shù)氐纳鐣刃颍斐闪藝乐氐纳鐣绊憽?br/> 2005年,鄧某等人偶然得知村民劉某即將攜帶8萬元人民幣返回老家的消息后心生邪念,糾集他人在劉某回家的路上,將其駕駛的摩托車攔停,對劉某進行毆打,并將劉某的8萬元現(xiàn)金連同摩托車一并搶走。
同年,鄧某等人在車江村某三叉路口攔截途經(jīng)該地的陳某生、陳某春二人,不僅搶走陳某生的手機,還將二人綁架至一間平房內(nèi)進行毆打,威脅其親屬交納10萬元贖金。得知公安機關正在偵查此案,鄧某等人在收到受害人家屬送來的4000元贖金后將受害人放回。
利刃出鞘,力斬黑惡
案發(fā)后,桂陽警方果斷出擊,陸續(xù)將涉案人員抓獲歸案。但該團伙主要成員鄧某、鄧某軍和鄧某平因具有較強的反偵查意識一直在逃。多年來,警方未曾放棄對此三人的抓捕。
2019年,洋市派出所以“云劍行動”為契機,進一步加大對鄧某等三人的追捕和勸投力度,于12月將鄧某平抓獲歸案。2020年2月,嫌疑人鄧某、鄧某軍二人懾于法律的威嚴,主動到洋市派出所投案自首。
目前,該“村霸”惡勢力團伙成員均受到應有懲罰。該案的成功告破,在有力提升當?shù)匕傩諠M意度和安全感、有效震懾黑惡勢力囂張氣焰的同時,進一步樹牢了桂陽縣公安局縱深推進掃黑除惡工作、打贏掃黑除惡收官戰(zhàn)的信心和決心。
責編:李林俊
來源:桂陽縣公安局